澳门青年AIGC短片创作大赛围绕澳门青年就业赋能、职涯发展和产业人才培育展开,以AIGC前沿技术为载体,引导青年立足澳门,深耕本地历史文化与中西交融的城市魅力,以AI数字叙事讲述新时代澳门故事。
指导单位: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教育和青年部。
主办单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
承办单位:澳门青年发展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澳门越秀青年联合会、澳门中华新青年协会。
技术支持单位:新华三集团。
支持单位:亚洲艺术电影节组委会、亚洲AIGC国际电影节组委会。
电讯伙伴:澳门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赞助单位:澳娱综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
参赛者须年满18周岁且35周岁以下,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或澳门高等院校发出的高等教育课程在读证明。
个人参赛须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团队参赛人数上限为5人,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的成员须不少于总人数的50%(向上取整),其余成员须持澳门高等院校发出的高等教育课程在读证明。每位参赛者仅可加入一队,鼓励跨学科、跨行业组队。
每位参赛者(个人或团队成员)可依据四个创作方向,每个方向提交不超过一部作品,最多四部;多部作品独立参评。
作品须紧扣澳门元素,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城市景观、民俗风情或现代发展,展现濠江魅力与时代活力。
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无版权争议的原创内容,且从未参加过其他活动、比赛、商业用途、单位资助等。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包含违法、侵权或其他不当内容。
初赛须以人工智能生成技术为核心创作手段,工具和平台不限;AIGC使用比例须达到作品总时长的50%以上。创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生视频、AI绘画、智能配音、AI音乐生成等。
短片时长3至5分钟,格式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帧率不低于24fps;音频须为立体声,采样率不低于44.1kHz。具体技术规范以官网最新要求为准。
在官网提交完整视频作品、创作说明及签署后的版权原创承诺书。创作说明包括:作品名称(不超过15字)、AI工具名称与版本及使用方法、镜头生成流程、制作耗时和工作流截图、作品简介(不超过300字)、竖版3:4作品海报。
报名及初赛作品提交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至11月29日(澳门当地日期)。报名系统在报名期间全天候开放;官网显示须完成报名审核后方可提交作品,请预留审核和上传时间。章程规定承办单位于11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确认通知,未收到通知者应及时联系承办单位。材料不符要求者须在通知期限内补正。
| 阶段 | 时间 |
|---|---|
| 新闻发布会 | 2026年10月21日 |
| 报名及初赛作品提交 | 2026年10月21日至11月29日 |
| 初审 | 2026年12月2日至12月9日 |
| 网络人气投票 | 2026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
| 线下决赛开幕式 | 2026年12月15日 |
| 线下决赛暨颁奖典礼 | 2026年12月17日 |
| 赛果巡回展映 | 2027年1月起 |
初审选出20部入围作品,对应队伍获得线下决赛资格。决赛现场公布命题,参赛队伍须在36小时内现场完成一部3至5分钟短片,作品要求与初赛一致。新华三集团通过图灵万象平台为决赛提供定额算力支持。入围参赛者须出席线下决赛及相关活动,具体安排以官方通知为准。
| 评分项目 | 比例 | 评价内容 |
|---|---|---|
| 创意与故事性 | 40% | 原创性、故事完整度与逻辑、情感共鸣 |
| 技术应用与创新 | 30% | AIGC运用熟练度与创新,技术服务艺术表达 |
| 澳门元素融合度 | 20% | 历史文化、中西交融特色及在地元素的自然融入 |
| 视觉与听觉表现力 | 10% | 构图、色彩、镜头、音效配乐与画面的协调性 |
除网络人气奖外,初赛入选20部作品与决赛20部作品共同角逐奖项。网络人气奖以初赛入围20部作品的网络投票结果评选,同一作品可兼获其他奖项。
| 奖项 | 名额 | 奖金(澳门元) | 荣誉 | |
|---|---|---|---|---|
| 一等奖 | 1名 | 20,000元 | 直通2027“澳门星光计划—亚洲艺术电影节澳门青年AIGC赛道”评选 | 团队全体成员获得2027亚洲AIGC国际电影节门票,每支队伍最多5张 |
| 二等奖 | 3名 | 10,000元 | ||
| 三等奖 | 5名 | 5,000元 | / | |
| 网络人气奖 | 5名 | 2,000元 | / | |
奖金总额为85,000澳门元。初赛入选20部作品及决赛20部作品将直接推送至2027亚洲AIGC国际电影节—澳门星光计划(澳门青年AIGC赛道评选)。获奖及优秀作品计划自2027年1月起在澳门及大湾区多地巡回展映。如作品质量未达到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相关奖项空缺。
参赛者享有作品完整知识产权。报名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在评审、展映、宣传等赛事活动中使用作品,可基于赛事非商业用途进行二次创作、剪辑、改编,并收录于作品集;上述使用会注明作者信息。未经参赛者书面同意,第三方不得擅自使用作品。版权纠纷由参赛者承担责任,主办单位可取消相关资格及奖项。
参赛者须详阅正式章程,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完整,并遵守个人资料处理、宣传配合及其他条款。赛程和章程如有调整,以官网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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