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弗赖·奥托
Frei Otto
建筑师与轻型结构设计研究者

当今数字智能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全域赋能与变革已形成全球态势。在艺术领域,数字科技不仅从创作方法、媒介工具上定义了艺术与科技的新关系,也从艺术思维、创作逻辑与审美范式上定义了艺术的新面貌。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中央美术学院决定共同举办“智感——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二届数字艺术展览暨CAFAM数智艺术展2026”,展览以“智感(Digital Sensibility)”为主题。“智”既指人工智能、算法、数据计算与机器认知,也指机器的观看、算法的直觉和网络化的认知方式;“感”则指人的感官经验、情感触动、身体反应、审美判断以及由历史与文化积淀形成的共同记忆。展览聚焦艺术与科技融合,旨在呈现数智技术发展对社会文化、艺术生态与审美经验的重塑,以及由此带来的艺术表达方式和创作形态创新。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央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数字艺术艺委会、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诸 迪、范迪安
主 任:屈 健、林 茂
副 主 任:王 平、廖祥忠、于 洋
秘 书 长:李 伟、靳 军、费 俊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于 朕、王菲菲、王 维、王 雷、叶 风、杜松儒、杨 树、贺绚绚、高 高、海 军
办公室主任:王 维、高 高
展览编辑:赵 昆、岳君瑶、张心怡、刘星伶
三、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从中国美协专家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审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6年12月中旬至2027年1月(拟)
五、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展出作品约50件/组(以实际评审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邀请为主,征集为辅。征集作品部分,面向全国范围内的艺术家、设计师、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研究机构、科技企业及跨学科团队,公开征集现成的作品。个人与团队均可申报;联合创作应明确全体创作者、排序、分工及著作权归属。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形式及内容
投稿作品应以造型艺术与设计艺术为基础,依托数字技术实现艺术表达、感知经验或社会实践层面的创新。作品须回应“智感(Digital Sensibility)”主题,关注人工智能与人类感知相互介入、共同生成的现实,探索艺术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科技与人文的双向会通。作品应具备开放性、创新性、启发性与公共性,倡导具有主体意识和当代价值的中国审美表达,并兼顾学术性与社会性、实验性与可实现性、前沿性与现实关怀。
(二)征集方向
1.科技焕新传统。以数智技术活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经典美学,鼓励围绕传统人物、花鸟山水、建筑园林、自然天文、神话民俗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展开创作。
2.艺术介入科技。以艺术审美和人文思辨介入科技发展,鼓励围绕信息科技、机械智能、材料能源、天体太空、生态生命等领域展开数字艺术创作。
(三)投稿作品类别
主要包括以下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作品类型:
1.数字影像:包括数字动画、实验影像、数字电影、短视频、实时影像与沉浸式空间影像等;
2.交互艺术:包括机器人艺术、声音艺术,借助传感器、计算机视觉、动作捕捉、触觉反馈、空间音频、机械结构或网络系统,实现互动的装置类作品;
3.混合现实(AR、VR、MR):运用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混合现实、空间计算、数字孪生或全息显示等技术形成沉浸式体验的作品;
4.生成艺术与人工智能艺术:运用算法、程序、机器学习、生成式人工智能或实时演算系统进行创作的作品。
(四)作品完成形态
投稿时须提交能够完整呈现作品艺术效果、交互逻辑及展陈方式的图像、视频和技术材料;作品入选后原则上不得更换。
(五)作品规格及展出要求
1.作品展示形式须充分考虑公共美术馆布展、运行和维护的可操作性。作品尺寸、重量、用电、网络、吊装及消防要求应在技术材料中如实说明,最终展出方式可根据场馆条件与整体展陈方案协商调整。
2.装置类作品须提交清晰的安装图、运行说明、维护方案、安全评估及所需配套设备。组委会有权拒绝接收或展出存在过度噪音、霉变、有害气体、漏液、结构不稳、无法运输或布展,或可能对观众、作品及场馆造成安全风险的作品。
3.交互、联网或实时演算作品应具备稳定的离线或应急运行方案。涉及观众数据采集、人脸识别、定位、声音记录或其他个人信息处理的作品,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告知机制、数据用途、保存期限和删除方式。
4.作品如对屏幕、投影、服务器、图形工作站、传感器、机械结构、网络带宽、空间声场或暗场环境有特殊要求,作者须提交完整技术清单。组委会将依据场馆条件评估展出可行性,并与入围作者确认设备及实施责任。
(六)原创、版权与人工智能使用规范
1.投稿作品须为投稿作者或所标注作者的原创成果,严禁抄袭、剽窃、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或侵犯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和责任由投稿人及相关作者承担。违规作者及行为将在中国美协官网进行公告,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2.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模型、第三方数据集、开源代码、素材库或数字资产的作品,须在申报材料中如实说明所使用的工具、模型、数据或素材来源、主要生成与编辑流程,以及作者的实质性创作贡献;对依法需要授权的内容,应提交合法授权证明。
3.不得提交以伪造事实、冒用他人身份、未经授权仿真特定个人形象或声音为主要手段的作品。涉及历史档案、文化遗产数据、敏感数据或生物信息的,应说明来源与使用边界。
4.一经发现申报信息不实、权属不清或其他违规情形,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评审、入选及展出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七)作品代理、收藏与合作权利
如入选作品已被代理、收藏或受其他合作协议约束,作者须自行与相关权利方沟通并取得参展所需授权。若未能达成一致导致作品无法参展,视为作者自动放弃入选和展出资格。作者不得擅自更换入选作品。团队作品的署名、代理、知识产权关系等由团队内部自行确认。
九、评审
(一)初评
1.投稿作者均须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线上征稿系统(https://zg.caanet.org.cn)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实名填写个人、团队及作品信息。同一作者作为第一作者原则上限投一件(组)作品;合作作品须一次性完整填写全部作者信息,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24:00时。截止后不再受理补报;确需补充技术资料的,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3.实体三维作品与装置:每件(组)提交不同视角图片3—5张,图片格式为JPG或PNG,单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组装作品须提交清晰的安装图、尺寸图、空间需求和安装技术说明。如另附视频,格式参照动态、交互类作品要求。
4.动态影像作品:提交MP4文件,建议采用H.264压缩编码,时长2—10分钟,画面像素尺寸不低于1920×1080,文件不超过500MB;音频建议采用44.1kHz、16bit。另附30秒以内片花或预览链接的,可在申报材料中一并注明。
5.数字交互、交互装置:提交能够完整说明交互流程和观看体验的演示视频,文件不超过1GB;360度全景视频像素尺寸不低于3840×2160。须同时提交技术说明、系统架构、设备清单、运行环境、安装示意及安全说明。实时演算作品入选后须按要求提交经测试的可执行程序及必要的部署文件。
6.所有类别均须提交作品名称、类别、尺寸与时长、创作年份、作者简介、500—1000字作品阐释、技术说明、展陈需求、版权及人工智能使用声明。涉及第三方合作、素材授权或专利技术的,应提交相应说明或证明。
7.初评重点考察:主题回应度与思想深度,艺术语言与审美价值,技术运用的必要性与创新性,文化与社会价值,作品完成度或方案可实现性,以及公共展陈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8.初评结果及后续安排将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咨询电话:010-59759687。
(二)复评
1.初评入围作者须按通知提交原作、完整数字文件或可运行版本参加复评,并配合必要的线上演示、现场测试或技术问询。提交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初评结果通知为准。
2.实体作品须妥善包装并根据需要购买运输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寄送。作品外包装及作品本体应按要求粘贴参评信息;易损、精密或需专业装卸的作品,作者应提前说明并提供操作指引。
3.动态、交互和实时演算作品须在指定环境中完成稳定性测试。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场地、电力、网络、消防、观众安全和连续运行要求,对作品提出必要的技术调整建议;作者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整并导致作品无法安全展出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4.复评结果将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经征集入选的作品作者具有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的积分条件2分。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三)参展作品拟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每位(组)参展作者获赠一册;具体以最终出版安排为准。
(四)展览作品的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拟收藏作品的收藏费用、权利范围与交付方式,由收藏方与作者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
(五)复评落选作品在复评结束后退还,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按约定退还,已确认收藏或另有协议的除外。数字文件原则上不作物理退还,组委会将按工作需要和相关约定保存或删除。
(六)作品制作、运输、保险、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与撤展的责任及费用安排,以入选通知和双方书面确认内容为准。作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并配合布展。
(七)凡存在违规投稿、虚假申报、知识产权争议或其他严重影响展览实施的情形,一经查实,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入选和展出资格,并依法依约处理。
(八)凡存在违规投稿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规定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参展资格、公示违规信息、限期禁展等。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