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埃罗·阿尼奥
Eero Aarnio
家具设计师
备注:投稿截止为2026年12月15日17:00。

一、目的意义
川剧是巴蜀文化的璀璨瑰宝,历经三百余年传承发展,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魅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推动川剧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艺术档案馆)拟举办“第二届川剧文创产品设计大赛”。大赛鼓励参赛者立足川剧艺术本体,深入挖掘唱腔、表演、服饰、脸谱、经典剧目等文化资源,秉持“传统美学当代化”理念,以现代设计语言诠释川剧文化内涵,创作兼具文化价值、审美品质、实用功能与市场潜力的文创产品。现诚邀社会各界设计者、艺术创作者、高校师生及文创机构积极参与,以新锐视角激活川剧传统,以创意设计连接艺术与生活,共同拓展川剧文化融入当代生活的新场景、新表达和新路径。
二、主办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艺术档案馆)
(二)协办单位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成都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四川省传统工艺与AIGC融合创新重点实验室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组织作品征集。
2.2026年12月下旬,组织专家评选并公布获奖及入选作品。
四、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高等院校及职业院校师生、专业设计机构及设计从业人员、文化艺术工作者、川剧及非遗相关从业人员、文创设计爱好者等均可参赛。参赛者可采用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含团队负责人)。
五、征集内容及设计要求
为提升川剧文化的传播力与影响力,培育具有鲜明文化辨识度的川剧文创品牌,大赛鼓励参赛者以川剧艺术及其相关文化资源为创意基础,面向当代生活需求与文化传播场景开展文创产品设计。参赛作品可为单件产品,也可为系列化设计方案,应突出川剧文化特色,体现巴蜀文化内涵,兼顾审美价值、实用功能、市场适应性与生产转化的可行性。
(一)征集内容
征集作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
1.生活应用类:学习办公用品、家居用品、时尚服饰、饰品配件、旅游纪念品及其他日用文创产品;
2.艺术衍生类:工艺美术品、陶瓷制品、收藏摆件、潮流玩具、主题手办及其他艺术衍生产品;
3.视觉及包装类:文创IP形象、图形与纹样系统、包装设计、礼品设计、印刷衍生品等;
4.数字文创类:数字插画、动态影像、交互产品、虚拟形象、数字展示及其他具有创新性的数字文化产品。
(二)设计要求
1.川剧文化的准确阐释
参赛作品应立足川剧艺术本体。创作者可从代表性剧目、剧本文学、唱腔音乐、锣鼓曲牌、行当角色、表演程式与技艺、舞台美术、演出空间、传承历史及民俗背景等方面选择设计切入点,对相关文化资源进行必要的研究、考证、提炼与转译,准确把握川剧的艺术特征、文化意涵和精神价值。
设计创作应避免停留于脸谱、服饰、道具等视觉符号的表层使用,注重揭示符号背后的剧目内容、人物性格、表演传统与审美观念,增强作品的文化厚度和川剧辨识度。鼓励在尊重川剧文化内涵与艺术规范的基础上,与其他非遗技艺及巴蜀地域文化资源进行有机融合;跨界设计应具有明确的文化关联和内在逻辑,避免不同文化元素的简单拼贴。
2.传统美学的当代转化
参赛作品应运用现代设计理念与设计语言,对川剧艺术元素进行提炼、重构和创造性转译,避免直接套用脸谱图形、服饰纹样等进行表面装饰,或仅依赖样机模板完成形式包装。
鼓励创作者从产品形态、功能结构、材料工艺、使用方式、交互体验及传播场景等维度展开创新,建立川剧传统美学与当代生活方式之间的有效联系,使作品既保有川剧艺术的精神气质与文化辨识度,又符合当代审美取向、实际使用需求和现代传播规律。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3000元现金奖励(含税)+证书;
二等奖3名,2000元现金奖励(含税)+证书;
三等奖5名,1000元现金奖励(含税)+证书;
优秀奖10名,证书;
组织奖若干名,证书;
指导奖若干名,证书。
以上奖项不可重复获奖,若参赛作品质量或数量未能达到大赛评选要求,奖项可空缺。
七、评审办法
本届大赛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一)初评
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大赛评审标准,对参赛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作品图片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围终评的作品。
(二)终评
1.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拟获奖作品。
2.拟获奖名单将在“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艺术新苑”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如有异议,由大赛组委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核查处理。
八、参赛要求及知识产权说明
(一)参赛作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应具有良好的文化品位和审美品质,艺术表现形式应与大赛主题相适应。
(二)参赛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不得存在抄袭、剽窃、冒名、代创等情形,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使用他人享有权利的字体、图片、音乐、视频、剧照及其他素材的,应当事先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三)以团队形式参赛的,署名成员应当实际参与作品创作。团队负责人应事先取得全体成员对作品申报、署名顺序、权利归属及赛事授权事项的一致同意。作品涉及合作创作、委托创作或者职务创作的,参赛者应当明确作品权利归属。
(四)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或者其他智能工具辅助创作的,应当在报名材料中如实说明所使用的工具、生成内容等情况。使用相关工具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隐瞒或者虚构作品的实际创作方式。
(五)参赛作品被投诉或者涉嫌存在抄袭、剽窃、冒名、代创、未经授权使用第三方素材、虚假申报等情形的,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作出说明并提交设计源文件、创作过程记录及授权证明等材料,在核查期间可以暂停对相关作品的评审、公示或者奖励。经核实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取消其参赛资格;已经获奖的,撤销奖项,并追回相关证书及奖金。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自作品提交之日起至本届大赛获奖结果公布之日止,参赛者不得转让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以专有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出与本届大赛赛事授权相冲突的其他权利处分。
(六)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参赛者所有,作者依法享有署名权。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自作品提交之日起,许可主办方基于本届大赛的评审、公示、展览展示、作品汇编、学术研究和公益宣传等非商业目的,对作品进行复制、宣发、展览、放映和网络传播。
(七)对于具有生产转化和市场开发价值的获奖作品,主办方将根据实际需要与相关权利人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九、报名方式及投稿要求
(一)报名方式
参赛者须于2026年12月15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及参赛作品文件整理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发送至投稿邮箱:286510911@qq.com。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川剧文创+作品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投稿要求
每张作品展示图须为A3幅面、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JPG格式文件,色彩模式为RGB或CMYK。每件(套)作品应提交不少于2张展示图,完整呈现作品的整体效果、设计细节及应用场景。
作品文件命名为“川剧文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或团队名称)+序号”。
十、其他事项
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等参赛费用。参赛者因作品设计、制作及材料准备等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咨询方式:张老师 028-85235567
【附件】